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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7日晚上,松江一小区的一名业主报警称,自己的电瓶车停在楼下车棚充电,忘了拔钥匙,当晚9点半左右,她收到小程序提醒说电瓶车电源已断开,下楼查看后发现,电瓶车被人偷走了。很快警方通过监控找到了犯罪嫌疑人,巧的是,就在前一天,这名男子也曾于同一时间出现在小区里,偷走了不远处另一个楼栋车棚里的一辆电瓶车。犯罪嫌疑人名叫石某,在周边一家工厂上班,住在附近另一个小区。他每晚8点多下班后,都会骑共享单车回家,到家时间一般就在晚上9点半左右。
他交代,他觉得每天骑共享单车上下班太贵了,不太划算,而且共享单车不能骑进小区和厂区,每天上下班都要走一段较长的路,十分麻烦,就决定偷一辆没人用的电瓶车给自己骑。他曾在行窃的小区住过,记得该小区有很多闲置在车棚里的电瓶车,就策划到该小区实施盗窃。
4月16日晚上9点半,他来到该小区,在某一幢楼楼下找到了一辆车身满是灰尘的破旧电瓶车,当时电瓶车没锁,他就把电瓶车直接推走了。次日,他找了一家车行,花了20元给电瓶车换了一个锁芯。
因上下班通勤问题仍未解决,当晚9点半,他再次来到该小区,又偷了一辆钥匙未拔的电瓶车。可是将这辆电瓶车推走后没多久,石某突然想到,这辆车身上没有什么灰尘,被偷走应该很容易被发现,所以又不想要了。这次,他没有将偷来的电瓶车归还,而是随意停放在了周边另一幢楼楼下的车棚里。
石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,经鉴定,石某盗窃的两辆电瓶车共计价值5000余元。而且,他曾于2020年因盗窃被判处过有期徒刑,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,系累犯。
日前,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。最终,石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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